河南省郸城绿色农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制度

  杨兴东        2021-02-01        68

河南省郸城绿色农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郸城绿色农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郸城野外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71号)和《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豫科〔2018169号)有关规定,结合郸城野外站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郸城野外站是依据我省豫东南自然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开展野外科学观测、试验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其主要职责是获取长期野外定位、系统的基础科学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以服务于生物学、农学、环境科学等学科专业领域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郸城野外站依托周口师范学院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联合协作、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

第四条 郸城野外站的发展目标是:建立旨向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创制、农田土壤修复与改良和病虫害防控相关技术突破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倡导农业绿色发展的科研开发实体,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旱作农业科研创新团队为区域作物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条 郸城野外站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植物种质资源优化与创新,对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优化与创新,微生物菌肥研制与推广,地方常见作物病原菌及害虫的发生等基础和应用研究,为河南省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六条 郸城野外站科学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常规育种及植物功能基因挖掘及调控网络分析、植物再生-遗传转化技术与生物反应器构建等分子育种的相关研究;借助化学和生物学方法,改变土壤环境,对植株生长有利的有益微生物的挖掘、功能验证及微生物菌肥的研制与推广;害虫及病原菌的发生动态及生物防治等方面的研究等。

第三章 运行与管理

第七条 郸城野外站根据“完善建设、加强研究、开放服务”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观测场地、仪器设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制订的观测指标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科学观测,开展试验研究及示范服务。

第八条 郸城野外站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任职责:全面负责实验站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财务开支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郸城野外站主任由依托单位在职人员担任,应当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科研诚信记录良好,具体负责郸城野外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郸城野外站设管委会,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郸城野外站按以下要求设立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选聘、推荐,经依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原则上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

(二)学术委员会职责是审议并指导郸城野外站的发展方向、科学观测与试验研究目标、重要学术进展、年度工作报告、科研诚信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

(三)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3

(四)学术委员会经依托单位正式成立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十二条 会议制度,站务会由主任、副主任,研究方向负责人,学校分管科研副校长和科技处长等组成。

野外站站务会职责:提出野外站的发展规划、任务目标、研究方向和工作计划,拟定开放课题指南,研究确定绩效考核等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郸城野外站应建设和稳定一支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注重学术科研梯队建设,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 郸城野外站应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做到站务和重大事项决策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五条 郸城野外站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郸城野外站完成的数据库、专著、论文、软件等研究成果,应标注郸城野外站名称。利用郸城野外站观测数据、设施设备等科技资源完成的成果,应明确标注来源。

第十六条 郸城野外站建立网站,与相关的农业科技园区、土壤肥料生态监测站、植物保护生态监测站连接,加强数据共享。

第十七条 郸城野外站应坚守科研诚信、恪守学术道德、重视学风建设,弘扬扎根基层、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研精神。

第十八条 郸城野外站需要调整站址、变更名称、调整研究方向,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变更申请书后附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科技厅备案;郸城野外站变更站长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科技厅备案。

第十九条 郸城野外站应积极配合有关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按要求报送年度材料。

第四章 对外开放和学术交流

第二十条 郸城野外站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归周口师范学院所有,同时野外站的仪器设备可为周口师范学院共享,以提高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 郸城野外站围绕发展目标和研究方向设立开放课题,主要面向本学科科技人员开放。

第二十二条 郸城野外站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重大科技合作计划;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站开展合作研究。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实验站讲学、开展短期工作、联合申请重大合作项目和联合指导研究生等。

第二十三条 郸城野外站开展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郸城野外站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建科研、试验、教学、实习及人才培养基地,与地方政府或社会团体联合建设科普基地。

第五章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第二十四条 郸城野外站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访问学者。

第二十五条 人员实行聘任制。固定人员根据研究方向和课题需要聘任,流动人员根据固定人员中的导师和课题聘任。

第二十六条 课题组组长负责相应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组织安排和协调,制定每年的研究任务规划,年终提交总结报告,说明所负责研究项目的进展、所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或解决的措施或建议。

第二十七条 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由学院统一制定,结合学科建设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水平人才,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和优秀人才启动基金,对优秀人才开展研究工作给予支持,选派优秀青年科研骨干赴国内外一流实验室学习深造、合作研究、做博士后、访问学者、参加学术会议。

第六章 经费使用及管理

第二十八条 郸城野外站公共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公共仪器设备维护和更新,参加大型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会议、设立开放课题等。

第二十九条 郸城野外站每年年度考核时需提交补助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十条 经费单独核算,转款专用,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郸城野外站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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