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郸城绿色农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站务会议制度

  杨兴东        2021-03-01        57

河南省郸城绿色农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站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民主与规范,加强主任、副主任及各研究室负责人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河南省郸城绿色农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郸城野外站)副主任、各研究室负责人的作用,特建立郸城野外站站务会议制度。

第二条 郸城野外站实行主任负责制。为了更好地实行民主管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站务会由正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室负责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定期主持召开站务会,讨论决定郸城野外站内的重大事项,若遇有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必要时站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条 郸城野外站站务会议实行主任负责下的民主集中制。凡属郸城野外站重大事项,均应通过郸城野外站站务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第四条 郸城野外站主任全面负责郸城野外站的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注意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产生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人文环境。郸城野外站主任人选和任期由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聘任决定。

第五条 站务会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郸城野外站的管理工作;

(二)学科发展方向和领域、课题设置;

(三)大中型仪器的购置;

(四)审议郸城野外站年度计划、经费使用和工作总结;

(五)人员招聘、人才培养和选拔、岗位确定;

(六)科技成果申报;

(七)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

(八)年终考核、评比;

(九)讨论由郸城野外站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审议郸城野外站科研发展方向和中、远期科研规划。

第六条 郸城野外站站务会议负责具体筹备郸城野外站学术委员会的召开和换届聘任工作。

第七条 郸城野外站站务会议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或纪要,并将会议决议或纪要报送依托单位有关部门。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柜郸城野外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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